1、在未满60岁之前,逐年缴费,同时享受财政补贴金;中途遇到资金困难、年灾久收的,可以选择缓缴费。
2、年满60岁时缴费年限未满足15年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服务大厅,申请不足年限补缴,注意,补缴的年限,地方财政不予补贴“补贴金”。
Copyright © 2019- dxg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