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调星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篇2

来源:调星娱乐


  第一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Copyright © 2019- dxga.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