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民要有合适的改名理由 ,并提交书面的“改名申请书”,可以手写或打印,文末手写签字,并按手印,且过去或现在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派出所不得拒绝改名,改名的理由可以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不好听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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