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调星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独生子女合作医疗有什么

独生子女合作医疗有什么

来源:调星娱乐


法律分析:
(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二)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三)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四)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六)当地规定的其他优惠。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除享受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奖励与优惠外,还领取不低于三千元的奖励费,费用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六条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奖励和优惠待遇:(一)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一百元至五百元,并从领证当月起每月领取五元以上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百,具体办法由省制定三)独生子女升学、劳动就业、农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女孩考生、二女结扎户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时给予加分的照顾由省规定,并根据国家高考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四)有条件的单位、乡镇、事处(社区)可以酌情补助或者减免独生子女的入托费、入学费、医疗费等五)当地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惠待遇。

Copyright © 2019- dxga.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