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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达,有土地纠纷、房屋拆迁等相关法律问题的朋友可以私信

来源:调星娱乐
第1种观点: 2023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2、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应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法定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拆迁的流程如下: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国土分局会同用地单位联系市工地勘测规划院按照经批准的勘测定界图和选择意见书实地放线定界;2、入户清点丈量,拆迁公司受及工程指挥部委托入户清点丈量,被拆迁户在原始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拆迁公司对入户调查的数据分户进行整理,建立电子表格;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4、合法面积认定,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共同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及还房面积;5、套价核算,拆迁公司根据实地清点丈量数据和征收小组确认的合法面积,进行套价核算,建立电子表格;6、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套价核算表上签字确认;7、被拆迁户签字确认,如有错漏,由拆迁公司补充调查,征收小组人员实地核实;8、拆迁补偿公示,将被拆迁户拆迁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被拆房屋合法面积、还房面积等进行公示;9、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10、资金管理部门将房屋拆迁补偿费支付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上交土地使用证、交被拆迁房屋。综上所述,有关部门进行拆迁的需要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和通知书,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动迁的补偿是: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图木舒克市拆迁标准,按照当地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条件:1、非汉族人;2、热爱祖国兵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维护民族团结;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5、18—35周岁;6、初中及以上文化;7、每户不少于三人。二、住房保障:1、可享受面积不低于65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一年免租。一年后按当年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房租。2、愿意自主购房的,可享受住房建设费5万元,保障性住房补贴每户4万元。三、稳岗补贴:入职第一个月开始享受每人每月稳岗补贴1000元。四、落户安家费:每人一次性补贴落户安家费4000元。五、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第一年给予50%补助;第二年补助25%。六、教育优惠:1、子女享受同等十二年“两免一补”教育。2、学龄前儿童,每名幼儿每年可享受伙食补助费1450元、早教费1100元、取暖费120元、书本费130元,合计2800元。3、小学在校学生可享受1250元/生学年、初中在校学生可享受1500元/生学年的生活费。七、创业扶持:1、自主创业,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原则上50平米以内免除三年租赁费,超出部分按标准收取租赁费用,已缴纳的租赁费转为押金或订金。2、开办的微创项目可享受5000元的就业援助金。3、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八、社会保险补贴: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00%,补贴期限为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图木舒克市拆迁标准,按照当地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1种观点: 下面是最新的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对持有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符合上述条件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按残疾等级,再给予每人1万元以内不等的补助。货币补偿:凡申请货币补偿(助)安置的,货币补偿金额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年限、建筑结构等因素,参照同等地段普通商品房均价进行补偿。申请时需出具有其他住房合法证明或购买他处住房的合法手续。1.未参加房改,租住本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职工,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补偿金额的80%支付给承租人,20%支付给被拆迁人,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房屋权属证载明为住宅,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依法纳税12个月以上的经营性门面房,对于用于经营的实际建筑面积部分,根据年限,按住宅评估价标准调增补偿价格:连续经营12个月以上的,上浮30%;连续经营24个月以上的,上浮40%;连续经营36个月以上的,上浮50%;连续经营48个月以上的,上浮60%。3.持有临时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70%计算。选择货币补偿,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70%的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参照同等地段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进行补偿。4.企业职工租住本单位自管公房参加房改房的房屋承租人(含房改停止前本单位的职工)可按照自愿的原则继续承租改造后的房屋或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后,可按综合成本价的20%比例作价购买,产权属购买者。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已享受房改但继续自住或由直系亲属居住的单位自管公房,并且直系亲属确无其它住处的,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房屋居住人,可按综合成本价购买。5.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土地、规划等部门手续,相关部门对审批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无误后,参照有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

第2种观点: 2023年棚户区改造最新如下:1、《住建部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规定,“十二五”期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安置住房筹建(新建、购买、货币补偿等)工程和原居民住房改建工程,统一纳入国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计划,其他工程不纳入规划计划;2、《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棚户区界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保函〔2014〕535号)规定,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棚户区改造的基础知识:棚户区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危房、城中村纳入城镇棚户区范围;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综上所述,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而定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3种观点: 1、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承担。(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所有,由区负贵日常管理。2、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改造费和燃气改造费)免缴。(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办公会议或市常务会议议定。(七)市已经明确优惠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安置区域: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二十二团、第三师红旗农场、第三师四十六团、第七师、第七师123团、第七师130团。二、安置对象:有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重点倾向于“十二五”移民遗留户和“十三五”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三、安置条件:具有西吉户籍,以户为单位整户安置,每户至少有一名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劳动力(男45周岁以下或女35周岁以下)。法律依据:《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 第二条 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是一项社区再造和重建工程,更是一项人口分布、资源环境、经济社会重新调整与完善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安置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更涉及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社区管理、文化传承等诸多方面。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百年大计、影响深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效,关系到千万贫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易地扶贫搬迁注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挪穷窝”与“换穷业”同步,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贯穿于安置区选址、安置模式选择、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全过程。安置区选址以方便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就业为目标,尽量靠近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避免出现因选址不当进行二次搬迁;鼓励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模式,引导搬迁群众在安置区附近就业;在自然景观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文化特色突出的地区,注重搬迁安置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帮助搬迁群众通过开发旅游资源、开办农家乐等脱贫致富。安置区还提供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解决了搬迁群众就医、就学等后顾之忧。为防止出现群众因搬迁举债无力再发展的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掏很少的钱就能获得一套安全适用的住房,帮助搬迁群众就业创业,不断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努力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拆迁补偿规定细则,具体补偿标准如下: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下列方式补偿、安置:(一)承租人租住直管公有住房,且符合有关租住廉租住房条件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二)租住本单位自管公有住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补偿金额的80%支付给承租人、20%支付给被拆迁人,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拆迁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私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人以重置价提供相同地段、相同用途和同等面积的住房供被拆迁人优先购买的,可以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法律依据:《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下列方式补偿、安置:(一)承租人租住直管公有住房,且符合有关租住廉租住房条件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二)租住本单位自管公有住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补偿金额的80%支付给承租人、20%支付给被拆迁人,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拆迁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私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人以重置价提供相同地段、相同用途和同等面积的住房供被拆迁人优先购买的,可以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第3种观点: (一)土地补偿费1.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年产值×征地面积×10倍;2.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二)安置补助费1.耕地的安置补助费:(1)人均耕地1亩及1亩以上:年产值×征地面积×6倍。(2)人均耕地1亩以下:年产值×应安置人口数×6倍。2.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现场实际,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凡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四)青苗补偿费耕地:1300元/亩×征收耕地面积一、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用: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二、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三、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二、东部新区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1.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年产值×征地面积×10倍;2.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二)安置补助费1.耕地的安置补助费(1)人均耕地1亩及1亩以上:年产值×征地面积×6倍。(2)人均耕地1亩以下:年产值×应安置人口数×6倍。2.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现场实际,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凡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四)青苗补偿费耕地:1300元/亩×征收耕地面积【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第四条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经调查登记或者核实认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两家以上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咨询性估价,并根据估价结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不同意咨询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的,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重新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分户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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