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是没有权利收费的。这是由于地上的公共停车位产权属于小区业主所有,物业是没有权利私自收费,如果需要收费,也需要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申请费用也是用于维护公共设施。一、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要了解,地面停车位属于公共场合,应该属于整个小区的业主所有。二、物业收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收取资金用于什么作用。小区地面停车位也有两种,属于所有业主的部分是,占用小区道路或者场地设置的停车位。,而单独规划的停车场也有不属于业主的,主要看小区的整体规划,公摊面积和共有面积不是一个概念。如果业主委员会同意收费,也要看收到的费用如何处理,如果是利用小区道路,场地设置的停车场每月收取车辆管理费用也是合情合理,这个费用属于所有业主。其实停车位收费也便于维护小区秩序,车位费收取费用,所有业主共享也比较公平合理。如果小区免费停车,对于没有车的业主是不公平的。这样,有车的业主就享受了全体业主的权益。这种情况容易造成小区停车秩序混乱。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物业也是无权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第3种观点: 如果地下车位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不是人防改建的,有产权保障,那么就有必要买一个。因为有产权证就可上市交易,其实也是一种投资,从长远看,一家一户不可能只买一辆车的。若地下车位没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很可能是人防工程改建的车位,没有产权保障,换言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样的车位是不允许买卖的。一、车位是否有产权车位没有产权。一般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在一般情形下,车位并没有产权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二、地下车位没产权能不能买卖没有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停车位是否可以销售和销售的唯一标准是是否可以申请产权证书。如果没有停车位产权证书,则不允许出售停车位。如果开发商向业主出售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停车位,业主最终只会获得一份合同,而不是所有权证书。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签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消费者租赁停车位,最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停车位有预售许可证,停车位业主可以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后申请房地产权证。三、小区车位个人买卖合法吗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第一种最简单,产权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第二种最常见,产权属于,但是开发商可以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法律规定谁投资谁管理使用,但是开发商投资还是业主投资有争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下车库要不要买要看你的经济实力,和你的实际需要,如果你经济实力买车库,有需要车库当然可以买,如果该地下车库没有产权证的还是建议你不要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2种观点: 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是没有权利收费的。这是由于地上的公共停车位产权属于小区业主所有,物业是没有权利私自收费,如果需要收费,也需要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申请费用也是用于维护公共设施。一、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要了解,地面停车位属于公共场合,应该属于整个小区的业主所有。二、物业收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收取资金用于什么作用。小区地面停车位也有两种,属于所有业主的部分是,占用小区道路或者场地设置的停车位。,而单独规划的停车场也有不属于业主的,主要看小区的整体规划,公摊面积和共有面积不是一个概念。如果业主委员会同意收费,也要看收到的费用如何处理,如果是利用小区道路,场地设置的停车场每月收取车辆管理费用也是合情合理,这个费用属于所有业主。其实停车位收费也便于维护小区秩序,车位费收取费用,所有业主共享也比较公平合理。如果小区免费停车,对于没有车的业主是不公平的。这样,有车的业主就享受了全体业主的权益。这种情况容易造成小区停车秩序混乱。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物业也是无权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第3种观点: 如果地下车位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不是人防改建的,有产权保障,那么就有必要买一个。因为有产权证就可上市交易,其实也是一种投资,从长远看,一家一户不可能只买一辆车的。若地下车位没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很可能是人防工程改建的车位,没有产权保障,换言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样的车位是不允许买卖的。一、车位是否有产权车位没有产权。一般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在一般情形下,车位并没有产权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二、地下车位没产权能不能买卖没有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停车位是否可以销售和销售的唯一标准是是否可以申请产权证书。如果没有停车位产权证书,则不允许出售停车位。如果开发商向业主出售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停车位,业主最终只会获得一份合同,而不是所有权证书。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签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消费者租赁停车位,最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停车位有预售许可证,停车位业主可以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后申请房地产权证。三、小区车位个人买卖合法吗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第一种最简单,产权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第二种最常见,产权属于,但是开发商可以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法律规定谁投资谁管理使用,但是开发商投资还是业主投资有争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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