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印花税:房款的0.05%3、交易费:3元/平方米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交易费:3元/平方米2、印花税:房款的0.05%3、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那么,如何计算房产证过户费用呢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4、核档费:50元/宗。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7、营业税及附加:12月17日,新的二手房购买颁布。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第3种观点: 1、房屋权属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有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2、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对于拆迁还房,被拆迁人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可免征契税;如果因超面积还房等因素,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的部分,按规定征收税。(2)对于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只限于个人购买,对于单位购买或者单位及个人通过赠与、交换等非购置行为取得普通住房,应统一适用法定税率3%.(3)房屋继承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4)房屋产权证增加产权人契税对于因家庭关系,或者其他原因,房屋权属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转让或赠与行为,对权属承受人(增加的权利人或剩余权利人),应按所承受的份额,适用规定的税率征税。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权属人增减以及法定继承除外。(5)家庭财产分割征税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6)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任何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7)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属传承原公司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1种观点: 一、契税是什么税种1、契税是财产转移税种。契税是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税费,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2、法律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二、新房契税是什么时候交的1、交房时。一般契税的顺序是购房-交首付-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2、一般情况下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打会电话让用户去交房,契税什么时候交,一般都在这个时候,如果不是个人购房,还需要交印花税。3、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一般为合同第15页的日期)后90日内交纳,过期要收日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而维修基金需要购房者按照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2种观点: 1、房屋权属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有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2、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对于拆迁还房,被拆迁人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可免征契税;如果因超面积还房等因素,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的部分,按规定征收税。(2)对于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只限于个人购买,对于单位购买或者单位及个人通过赠与、交换等非购置行为取得普通住房,应统一适用法定税率3%.(3)房屋继承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4)房屋产权证增加产权人契税对于因家庭关系,或者其他原因,房屋权属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转让或赠与行为,对权属承受人(增加的权利人或剩余权利人),应按所承受的份额,适用规定的税率征税。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权属人增减以及法定继承除外。(5)家庭财产分割征税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6)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任何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7)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属传承原公司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的土地、房屋。契税是不动产的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产权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其应纳金额=成交价×适用税率。法律客观:《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法律客观:《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2种观点: 1、房屋权属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有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2、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对于拆迁还房,被拆迁人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可免征契税;如果因超面积还房等因素,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的部分,按规定征收税。(2)对于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只限于个人购买,对于单位购买或者单位及个人通过赠与、交换等非购置行为取得普通住房,应统一适用法定税率3%.(3)房屋继承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4)房屋产权证增加产权人契税对于因家庭关系,或者其他原因,房屋权属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转让或赠与行为,对权属承受人(增加的权利人或剩余权利人),应按所承受的份额,适用规定的税率征税。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权属人增减以及法定继承除外。(5)家庭财产分割征税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6)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任何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7)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属传承原公司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1种观点: 一、房屋在转让的过程中的契税的规定都有哪些呢?契税是对于房产发生转移的为征收的对象,像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税款,同时还包括了房产转让,房产转让中的契税,房产转让中契税及其有关规定等相关信息咨询。契税都需要哪些人征收呢?主要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发生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用户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候。其主要的征收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转让。2、自己土地的转让、买卖等;3、自己房屋或者商品房的买卖等。其中如果是房产交易,其契税应该又产权所有人承担。如果是以房子作为投资或者买卖,应该由产权承受方按买价乘以契税率缴纳契税。如果由房产作为股份投入到自己的企业是不用掏契税的。如果是买建房的材料或者是将旧房翻新,也应该征收契税。二、房屋赠与别人,接受的人也应该缴纳契税。如果有人赠与房子获得房屋的产权,也是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但是缴纳多少要根据房屋的价值来计算。税率幅度为3%~5%。收取纳税人的依据是按照土地的多少,房屋的价值来确定的。1、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出让和出卖,还是自己房屋或者商品房的买卖,都是纳税的依据。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赠与和自身房屋的赠与都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征收契税。3、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交换,也是要按照具体的规定缴纳价格差额。那么纳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需要纳税的人应该在有纳税义务的的那天起,10天之内叫上所需要纳税的税款。上文中对房屋转让契税规定的详细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我们要对这些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到当地相关的部门咨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3种观点: 1、房屋权属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有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2、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对于拆迁还房,被拆迁人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可免征契税;如果因超面积还房等因素,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的部分,按规定征收税。(2)对于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只限于个人购买,对于单位购买或者单位及个人通过赠与、交换等非购置行为取得普通住房,应统一适用法定税率3%.(3)房屋继承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4)房屋产权证增加产权人契税对于因家庭关系,或者其他原因,房屋权属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转让或赠与行为,对权属承受人(增加的权利人或剩余权利人),应按所承受的份额,适用规定的税率征税。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权属人增减以及法定继承除外。(5)家庭财产分割征税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6)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任何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7)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属传承原公司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一、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二、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一)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二)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5%三、纳税人同时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进行差额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买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1、契税。2、其他。3、交易手续费。4、交易印花税。(二)卖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1、交易服务费。2、土地出让金。3、房改房补分摊。4、个人所得税。5、核定征收。6、营业税。7、土地。8、涂消抵押查册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第3种观点: (一)买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交易价以房管部门的标准为准)1、契税:交易价*1.5%(个人普通住宅)。2、其他:交易价*3%(包括总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或商铺,写字楼等。3、交易手续费:交易面积*3元每平方米。4、交易印花税:交易价*0.05%产权登记费:个人:50元每人(每加一个增加10元);单位:80元每宗工本印花税费:5元一证。(二)卖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交易价以房管部门的标准为准)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3元每平方米交易印花税:交易价*0.05%。2、土地出让金:按房管部门规定(房改房:交易价*1%)。3、房改房补分摊:套内面积*10.68%=x(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交易价*10%。4、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成交价全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5、核定征收:住宅为转收入的1%,非住宅为转让收入的1.5%。6、营业税:(购入未满五年)转让收入*5.5%(个人住宅五年内)其他(转让收入-上手)*5.5%。7、土地:按税务部门规定。8、涂消抵押查册费:一般90元每宗。一、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的区别是什么1、不动产证可以说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合一的产物,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是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不动产权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更丰富,比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2、房产证就是指的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二、不动产证办理需要多久不超过90天。《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
第1种观点: 1、房屋权属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有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2、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对于拆迁还房,被拆迁人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可免征契税;如果因超面积还房等因素,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的部分,按规定征收税。(2)对于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只限于个人购买,对于单位购买或者单位及个人通过赠与、交换等非购置行为取得普通住房,应统一适用法定税率3%.(3)房屋继承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4)房屋产权证增加产权人契税对于因家庭关系,或者其他原因,房屋权属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转让或赠与行为,对权属承受人(增加的权利人或剩余权利人),应按所承受的份额,适用规定的税率征税。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权属人增减以及法定继承除外。(5)家庭财产分割征税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6)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任何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7)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属传承原公司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土地转让契税是由承让方来进行交;但如果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对于契税的税率是按百分三到百分之五来进行征收,而且此契税应该要一次性的征收,这样才能依法的受到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3种观点: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的具体情形。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公告》明确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明确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以下为文件全文:《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契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公告如下: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一)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二)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1.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2.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3.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三)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四)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七)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八)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九)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衍生问题:新房交契税需要带什么材料?购房交契税需要的材料有: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无房或者有房证明、土地证。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同时废止。
第1种观点: 1、房屋权属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有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2、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对于拆迁还房,被拆迁人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可免征契税;如果因超面积还房等因素,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的部分,按规定征收税。(2)对于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只限于个人购买,对于单位购买或者单位及个人通过赠与、交换等非购置行为取得普通住房,应统一适用法定税率3%.(3)房屋继承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4)房屋产权证增加产权人契税对于因家庭关系,或者其他原因,房屋权属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转让或赠与行为,对权属承受人(增加的权利人或剩余权利人),应按所承受的份额,适用规定的税率征税。婚姻关系的共同共有权属人增减以及法定继承除外。(5)家庭财产分割征税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6)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任何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7)公司分立涉及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属传承原公司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契税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其中,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包括屋赠与的,所以房屋赠与和房屋继承不同,是要交纳契税的。另外,根据财税(2009)78号文,只有近亲属之间和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才免征 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 房产所有权证 、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 所有权转移 登记手续。因此,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当然也可由赠与方直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赠与是个单务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得到被赠与人的同意就可成立。赠与的公证费和 继承权公证 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因为需要征收契税,房地产中心要求受赠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 房地产评估 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 100以下(含100) 52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3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4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 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 10000以上部分0.1(以上数据见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另外,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2种观点: 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需缴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5年)的营业税、每宗80元的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再次转让出售时以净收入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1、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2、为防止房屋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等)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3、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4、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缴纳的方法是: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动迁房办房产证需按赔偿的回迁房面积大小决定是否缴税。 赔偿的回迁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回迁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房屋不征契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税。而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第一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计算用利润乘以5%的税率,这里的利润就是用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转让土地使用权中买卖双方都要缴纳一些税费,营业税是转让方承担的。一、过户税怎么算房屋的过户税要进行计算的话,其计算一般是先印花税,即按正常买卖成交报价计征,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再交营业税及附加费,房产证不到两年时刻过户,营业税不能享用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采购住所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而除此之外,税费的计算还包括契税,这一部分由房产购房人交纳,这个税费由自己采购按房产买卖额的1.5%交纳。二、房产证过户流程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任任何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缴纳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三、房地产中的差额税指的是什么意思?房产差额税是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的一种,是指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按照我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的差额),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土地转让契税是由承让方来进行交;但如果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对于契税的税率是按百分三到百分之五来进行征收,而且此契税应该要一次性的征收,这样才能依法的受到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另由承受方交契税。3.房屋买卖:4.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5.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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