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质量鉴定找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主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要求开发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三百四十六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1种观点: 一、采光权鉴定方法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技术问题,具体应包括两种鉴定方法:1、是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模拟演算,如目前市场推出的日照模拟软件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2、是进行现场观测测量,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针对个案采取何种鉴定方法才是最为客观准确的方式,当事人是否有权进行选择,以及就现场观测而言,鉴定机构应该采取何种仪器观测等并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尤显混乱。鉴定机构不审查开发企业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进行模拟演算,而直接选择现场观测,观测方法就是现场目测,给当事人的感觉是缺乏科学性。而鉴定标准通常是依照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关于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日照标准是建立在区分建筑气候区划的基础上,以气候区划的不同(阳光倾角的不同)确定满窗日照小时,如北京(大城市)属于Ⅱ气候区,其日照标准应为大寒日,观测有效日照时间带为上午8时至下午4时,其间满窗日照时间应大于等于两小时。二、侵犯采光权的赔偿范围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较大的增值,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2、被侵权人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第2种观点: 一、怎么判断影响了采光权1、采光权的特征有以下:(1)采光权的主体是相邻者,具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2)采光权的客体是相邻者基于相邻关系而应当获得的日照利益;(3)采光权的内容是邻人不动产的距离或高度;(4)采光权的本质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别人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二、采光权受到侵害的补偿标准有哪些采光权受到侵害的补偿标准有以下:1、房屋实际间距与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差异大小,此因素直接决定采光权受影响的程度;2、采光权受到影响的住宅可使用年限;3、采光权受到影响的房屋面积;4、补偿方所建房屋的性质,经营性用房的赔偿标准高于非经营性用房;5、购房人所购房总价款大小;6、违法建筑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第3种观点: 一、采光权鉴定方法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技术问题,具体应包括两种鉴定方法:1、是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模拟演算,如目前市场推出的日照模拟软件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2、是进行现场观测测量,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针对个案采取何种鉴定方法才是最为客观准确的方式,当事人是否有权进行选择,以及就现场观测而言,鉴定机构应该采取何种仪器观测等并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尤显混乱。鉴定机构不审查开发企业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进行模拟演算,而直接选择现场观测,观测方法就是现场目测,给当事人的感觉是缺乏科学性。而鉴定标准通常是依照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关于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日照标准是建立在区分建筑气候区划的基础上,以气候区划的不同(阳光倾角的不同)确定满窗日照小时,如北京(大城市)属于Ⅱ气候区,其日照标准应为大寒日,观测有效日照时间带为上午8时至下午4时,其间满窗日照时间应大于等于两小时。二、侵犯采光权的赔偿范围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较大的增值,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2、被侵权人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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