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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把案子转到刑警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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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根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相互提供有关案件材料的通知 》第二条、要严格按规定移送案件材料:1、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查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需由司法机关和机关依法受理和查处的案件,或在党纪、政纪处理之后,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或机关处理。2、纪检监察机关、、、机关相互移送涉及党员、干部案件的有关材料,要坚持同级移送,分级查处的原则。互相交接有关案件材料,必须正式办理移送手续。收到移送材料后,要积极受理,详细登记,及时审查处理。决定立案查处的,应在结案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移送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或函告移送单位。二、事实上,实践中,由纪委自己决定:出于政绩考虑等原因,有些案件,纪委是不想移送的。加上受部门保护主义和利益驱动因素影响,致使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有的领导或办案人员对党纪国法的学习不够,认为纪检处理过,就不必移送检察机关了;有的,被人找了,想将大事化了,小事化无,最多也只是一个党纪、政纪处理。办案中存在着办“人情案”、“关系案”。当然,客观上也存在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的立案标准、认定事实和证据等执法认识不统一,也使得有些案件不能及时移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2种观点: 纪委不能调取的案子。只有政委和交谈调取案件时,需要最高权限授权才能拿到,档案室还有专案组都要经过批准,没有充足的理由纪委是不可能调取的立案卷宗。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公司的纪检委是无权查阅案件笔录,也无权进行调查、取证的,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权利。机关侦查案件必须保密,除案件承办人外,其他人都不会知道案情。机关应当对报案人信息、被害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透露信息造成报案人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机关在侦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通过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以查明案件事实。侦查阶段机关取得的证据还是秘密,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查阅,而且侦查阶段还未形成案卷,仅因为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可以监督机关的侦查行为是否违法,才可以依法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只有到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才可以查阅案件。《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五十 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对于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根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相互提供有关案件材料的通知 》第二条、要严格按规定移送案件材料:1、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查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需由司法机关和机关依法受理和查处的案件,或在党纪、政纪处理之后,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或机关处理。2、纪检监察机关、、、机关相互移送涉及党员、干部案件的有关材料,要坚持同级移送,分级查处的原则。互相交接有关案件材料,必须正式办理移送手续。收到移送材料后,要积极受理,详细登记,及时审查处理。决定立案查处的,应在结案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移送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或函告移送单位。二、事实上,实践中,由纪委自己决定:出于政绩考虑等原因,有些案件,纪委是不想移送的。加上受部门保护主义和利益驱动因素影响,致使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有的领导或办案人员对党纪国法的学习不够,认为纪检处理过,就不必移送检察机关了;有的,被人找了,想将大事化了,小事化无,最多也只是一个党纪、政纪处理。办案中存在着办“人情案”、“关系案”。当然,客观上也存在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的立案标准、认定事实和证据等执法认识不统一,也使得有些案件不能及时移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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