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健康管理师可以领取补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健康管理师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退出职业资格目录。21年最新的变化是颁发证书的主体变了,由之前的变成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也就是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所以,最大的区别就是把技能人员的水平评价这项工作由评价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妥善处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对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培养计划招生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企业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要支持其执行培养培训计划,保证不断线,帮助学生(学员)毕结业时能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要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证鉴定质量,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认真总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推动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指导其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劳动者实现技能提升。对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单位要抓紧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将其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加快职能转变,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质量监管,做好公共服务。有关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结合实际探索向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转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大健康、大卫生概念不断深入人心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多元化发展需要的影响,健康管理师作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重要的组成部分,得到地方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据悉,为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建立培养激励机制,实行奖补制度,国家下发文件,给通过考试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补贴2000元。随着鼓励在地方上逐渐得到落实,健康管理师在基层的市场处于持续升温状态,尤其在家庭医生供需领域供不应求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资格证有以下几点作用:全国通用,终身有效;有健康处方权;在医院中医科,康复科,营养科,健康管理科,体检中心等工作;可参与职称评定,用于升职加薪;从业资质(刚需):可从事所有与美容、养生、理疗、养老、营养健康,医药有关的行业;医师离开所在医院执业证书需要重新变更,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不需要年检。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 ,职称评定,加薪等重要依据。退休后亦可享有国家的津贴补助。在医疗单位工作将计入个人档案,作为后期转岗调薪的重要依据。考取之后可以享受两项福利:第一、在当地领取专业人才技能培训补贴2000元;第二、免除个人所得税3600元定额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和具体办法,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本条规定的相关考试、考核办法,由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健康管理师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退出职业资格目录。21年最新的变化是颁发证书的主体变了,由之前的变成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也就是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所以,最大的区别就是把技能人员的水平评价这项工作由评价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妥善处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对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培养计划招生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企业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要支持其执行培养培训计划,保证不断线,帮助学生(学员)毕结业时能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要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证鉴定质量,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认真总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推动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指导其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劳动者实现技能提升。对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单位要抓紧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将其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加快职能转变,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质量监管,做好公共服务。有关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结合实际探索向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转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今年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上述有关工作请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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