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没有权利私闯民众家的,这是不合法的。如果是上门取证是可以的。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第三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当事人对执法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依法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遇到不公平对待,可以收集证据、录音、录像等作为证据,切记不要以暴制暴。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干净做事,维护群众利益,不得从事违反廉洁纪律的活动。第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据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履行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选择性执法;(二)威胁、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三)工作期间饮酒,酒后执勤、值班;(四)为行政相对人通风报信、隐瞒证据、开脱责任;(五)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六)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关系时,应当回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没有权利私闯民众家的,这是不合法的。如果是上门取证是可以的。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第三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发现不作为,可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或者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行使。
第3种观点: 不讲理的解决方式如下:1、需要用手机拍下证据,找目击证人,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算举报也没有办法成功,没有证据会对自己的暴力执法进行狡辩;2、赶紧向门打电话报警进行备案,让门过来协调处理,唯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暴力执法在中国是不允许的;3、可以团结周围的群众,对的暴力执法行为进行阻止,团结才是力量,但是千万不可以出现打人的事情,只管保护好自己就可以了;4、最后就是通过打电话或者直接到检察部门去举报,详细地向检察部门描述自己被暴力暴力执法的结果,要求检察部门出来主持公道。【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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