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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为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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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应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5年;非营运车辆可以用几年,用10年或者15年减去已经用的年限就可以得出。法律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

第2种观点: 一、营转非的车8年后怎么办1、营转非的车8年后会报废,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是8年,从第7年就不允许再更新和营转非,如果第6年营转非,每年2次审核,跑够40万公里强制报废,经过大修达不到油耗节能和机器性能标准的强制报废。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二、营转非的车多久年检一次营转非的经营小汽车年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前5年每一年年审1次,第6年起半年年审1次;2、营转非的经营摩的车,前4年每2年年审1次,第5年起每一年年审1次;3、营转非的经营载货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的10年以内每一年检查1次;4、超出10年的,每6个月检查1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规定: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1种观点: 营运车辆转变为非营运车辆后,具体的使用年限还是需要根据不同车型进行判断。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一、一般车辆年检时间是多久?新车前六年,每两年一检,之后每一年一检,十五年后吧,每半年一检。前六年一般记住上牌日期就行,按这个日期每两年提前90天内就可以。车检带上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将车辆驾驶相关地点去检查车辆。之后会自动出表,车审完去窗口排队交表,办理完手续就能提车了。同时车辆单位或者车主应当填写《车辆年检表》,并按照当地车管部门规定的日期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由车管机构在驾驶证和机动车年检表上加盖某某年车管检验合格印章。车辆长时间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应当提出申请,并报来源地车管局委托的当地车管局检查。检验结束后,将检验结果通知来源地车管所。机动车辆可于年检日期前3个月内接受年检。最好提前两个月或一个月以上,不要等到年检结束才想检查几天。其次,每月10号之前,检测站业务量相对较小,可以选择相应的日期进行年检。

第2种观点: 一、营转非车辆8年报废。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不同车辆的使用年限:1.出租车(小、微型)是8年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是15年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是20年4.微型载货汽车是12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是15年6.半挂牵引车是15年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二、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8年),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营运载客汽车变更使用性质,转为非营运载客汽车的,应当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营运载客汽车的引导报废年限为8年。法律客观:《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第1种观点: 一、营转非的车8年后怎么办1、营转非的车8年后会报废,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是8年,从第7年就不允许再更新和营转非,如果第6年营转非,每年2次审核,跑够40万公里强制报废,经过大修达不到油耗节能和机器性能标准的强制报废。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二、营转非的车多久年检一次营转非的经营小汽车年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前5年每一年年审1次,第6年起半年年审1次;2、营转非的经营摩的车,前4年每2年年审1次,第5年起每一年年审1次;3、营转非的经营载货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的10年以内每一年检查1次;4、超出10年的,每6个月检查1次。

第2种观点: 营运车辆转变为非营运车辆后,具体的使用年限还是需要根据不同车型进行判断。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一、一般车辆年检时间是多久?新车前六年,每两年一检,之后每一年一检,十五年后吧,每半年一检。前六年一般记住上牌日期就行,按这个日期每两年提前90天内就可以。车检带上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将车辆驾驶相关地点去检查车辆。之后会自动出表,车审完去窗口排队交表,办理完手续就能提车了。同时车辆单位或者车主应当填写《车辆年检表》,并按照当地车管部门规定的日期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由车管机构在驾驶证和机动车年检表上加盖某某年车管检验合格印章。车辆长时间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应当提出申请,并报来源地车管局委托的当地车管局检查。检验结束后,将检验结果通知来源地车管所。机动车辆可于年检日期前3个月内接受年检。最好提前两个月或一个月以上,不要等到年检结束才想检查几天。其次,每月10号之前,检测站业务量相对较小,可以选择相应的日期进行年检。

第3种观点: 一、营转非还能转营运车辆吗1、营运车是可以转为营运车辆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法定证明、凭证。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法定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二、办理机动车营运改非营运、非营运改营运手续的流程是什么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到1号楼在用车受理28_32号窗口办理变更手续;2、到3号楼确认机动车;3、到1号楼在用车发证34-35号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4、请认真查阅《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上内容是否正确,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

第1种观点: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应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5年;非营运车辆可以用几年,用10年或者15年减去已经用的年限就可以得出。法律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

第2种观点: 一、营转非的车8年后怎么办1、营转非的车8年后会报废,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是8年,从第7年就不允许再更新和营转非,如果第6年营转非,每年2次审核,跑够40万公里强制报废,经过大修达不到油耗节能和机器性能标准的强制报废。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二、营转非的车多久年检一次营转非的经营小汽车年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前5年每一年年审1次,第6年起半年年审1次;2、营转非的经营摩的车,前4年每2年年审1次,第5年起每一年年审1次;3、营转非的经营载货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的10年以内每一年检查1次;4、超出10年的,每6个月检查1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规定: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1种观点: 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为八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2种观点: 一、营转非车辆8年报废。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不同车辆的使用年限:1.出租车(小、微型)是8年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是15年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是20年4.微型载货汽车是12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是15年6.半挂牵引车是15年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二、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8年),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第3种观点: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应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5年;非营运车辆可以用几年,用10年或者15年减去已经用的年限就可以得出。法律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

第1种观点: 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为八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规定: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3种观点: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应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5年;非营运车辆可以用几年,用10年或者15年减去已经用的年限就可以得出。法律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营转非,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我们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如果是个人所有的小货车,要上路的话一般情况下需办理“营运证”和“上岗证”,具体请直接咨询车管所。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新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2种观点: 营转非,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我们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特别大家,不要认为出租转非和营转非是非营运,这个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拿一辆轿车来说,如果该轿车是1999年登记的,如果他是非营运那么他的强制报废期限为2099年,相当于无限时间,如果他是出租转非,那他的强制报废期限就是2007年了,如果是营转非则为2009了,出租转非的车辆和出租客运的车辆的报废年限是一样的,别看这个车子的状况如何的好,哪怕就是只开了一天的出租车,那么到了8年就必须报废。其次您就需要车主给您提供关于车辆的一些信息了,机动车行使证(可以知道车号、使用性质、车辆类型等基本信息),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详细参数、车辆过户、转移、抵押等一些历史信息和其他基本信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出租车和微型货车行驶8年的,必须强制报废,不得延期。他说,出租车“转非”后仍按营运车辆对待,如果在开了6年后“转非”,那么“转非”后的车辆也只能再开两年就得报废,“按正常车辆报废年限报废”纯属无稽之谈。对于很多市民传说的“机动车在行驶50万公里就得报废”的说法,目前车管所还没有这个规定。因为机动车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不一定真实、准确,有的是里程表出现故障,还有的是遭到人为地破坏,所以报废车辆不能按公里数来衡量。“这主要是从车辆的技术角度、安全方面和节省资源等去综合考虑的,开了50万公里的出租车的安全系数还能有多高?正常驾驶的私家车的同期里程数可能连一半都不到。如果民警在街头执法时遇到此类报废车辆仍在行驶的,民警会立即将该车扣下,并移交给金属回收公司进行销毁。营转非新规定是15年吗营转非的汽车依据车型不同,强制报废的年限也不同,具体如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货车限高新规定货车限高要看货车类型:(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货车挂断电线高度规定货车没有超高,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重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载货汽车载重分类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外地货车进天津规定外地车要同时遵守两种限行规则:早晚高峰+尾号限行。一、早晚高峰: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二、尾号限行: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星期一:5和0星期二:1和6星期三:2和7星期四:3和8星期五:4和9(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限行时间: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限行范围:外环线内(不含外环线)非因公死亡的待遇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非因工死亡家属要求企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法律依据,应得到支持。

第3种观点: 营运货车可以变更为非营运货车。需要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4、属于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相应的拓印膜;5、属于变更车身颜色、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表;6、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相应的拓印膜(其中不属于免检车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凭证。营转非车辆过户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1种观点: 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为八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2种观点: 一、营转非车辆8年报废。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不同车辆的使用年限:1.出租车(小、微型)是8年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是15年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是20年4.微型载货汽车是12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是15年6.半挂牵引车是15年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二、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8年),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第3种观点: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应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5年;非营运车辆可以用几年,用10年或者15年减去已经用的年限就可以得出。法律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等。

第1种观点: 货车营转非办理流程如下: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非转营运车需要什么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车合格的车辆;2、取得相应车型机动车的驾驶证;3、年龄不超过60周岁;4、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2种观点: 营运货车可以变更为非营运货车。需要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4、属于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相应的拓印膜;5、属于变更车身颜色、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表;6、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相应的拓印膜(其中不属于免检车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凭证。营转非车辆过户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营转非,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我们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如果是个人所有的小货车,要上路的话一般情况下需办理“营运证”和“上岗证”,具体请直接咨询车管所。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新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货车非营运转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2种观点: 货车营转非办理流程如下: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非转营运车需要什么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车合格的车辆;2、取得相应车型机动车的驾驶证;3、年龄不超过60周岁;4、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营运车辆能够改为非营运车辆。建议先到当地交通局运管处(或运管所)提议申请拿到非营运车转营运的指标(或批文)后再到车管所解决机动车变换手续。 解决营运车转非营运车(销档)申请 须备资料: 申请书; 营运车转非营运车的《道路运输证》(含缴讫证)、营运标志牌(如不能提交,须先解决遗失登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第1种观点: 一、营转非车辆8年报废。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不同车辆的使用年限:1.出租车(小、微型)是8年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是15年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是20年4.微型载货汽车是12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是15年6.半挂牵引车是15年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二、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8年),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能源车营转非报销年限:1、小型载客汽车,使用性质为出租营转非,排气量大于1升的,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2、小、微型载客汽车,使用性质为出租营转非的,排气量小于1升的,强制报废年限为6年;3、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3种观点: 一、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多少年1、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二、车辆报废申报流程是什么为了避免被罚款、吊销驾驶证等不必要的麻烦,可以提前对车辆进行报废登记,具体流程如下:1、车主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2、然后到登记受理岗申请,开具并填写《汽车报废通知书》;3、车主持《车辆报废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进行车辆分解;4、车主持《变更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分解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并回收车牌,上报登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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