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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档案存放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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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属于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于会计档案存放地点的规定: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2、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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