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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卖废铁了没销户的后果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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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废车辆不注销,新车将不能上牌。如果车子直接当废铁卖了而未注销登记,会影响后续驾驶证审验,而且车管部门将会停办其新购置车辆上牌。此外,如果私自转卖和拆解报废车辆,也将会失去新车上牌的权利。无自动注销一说。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并不会自动注销,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到相关部门办理销户。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一、车子卖废铁了车牌还在可以销户吗1、车子卖废铁了车牌还在可以销户。车子卖废铁不报废,开具灭失证明可以注销,具体如下:(1)汽车注销需要先到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报废车辆,然后拿到有关的回收凭证后才可以去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如果车子直接卖废铁,而废铁厂基本无法开具有效的回收证明,手续不齐全则无法进行销户;(2)如果车子直接当废铁卖了而未注销登记,会影响后续驾驶证审验,而且车管部门将会停办其新购置车辆上牌。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二手车出口企业因二手车出口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出口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核查机动车出境记录,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二、车辆销户怎么销1、在办理车辆销户时,车主需要提前准备好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件;2、当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去车管所申领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工作人员在审核后,只要符合报废的条件,就会提供《汽车报废通知书》;3、车主拿上报废通知书,把车拖到回收车辆公司,对车辆进行解体,同时在对车辆解体完成合,开具《车辆报废回收证明》;4、车主拿上回收证明,以及上述准备的材料,一起交给车管所的工作人员,都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报废车辆,并把汽车进行销户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废的车不可以私自拆解或变卖。车辆变废铁卖了,导致车辆办理注销的手续不齐全,这种其实就是你私自报废的后果。这个需要询问当地车管所,基本资料像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先备齐,最好有报废厂开具的证明(或凭证都可以),然后去车管所办理注销,如需要相关证明人的凭证,就去办理。车辆没有走正常程序报废,但需要办理注销。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向当地的车管所沟通清楚,虽然销户会比较麻烦,不过还是可以申请注销车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1种观点: 废弃不用的车子是绝对不可以直接当废铁卖给废品收购站,因为只要没有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使车子已经拆毁,车子的信息一直都在,一直都挂在车主的名下,车主想买新车也必须先把旧车报废掉才可以,否则将影响新车上牌。所以,汽车注销需要先到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报废车辆,然后拿到有关的回收凭证后才可以去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然而,如果车子直接卖废铁,而废铁厂基本无法开具有效的回收证明,手续不齐全则无法进行销户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法注销。这个要根据当地交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来决定。有些地方可以直接到交管部门注销就可以了,有些地方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证明。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动车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1、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2、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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