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
1、学历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
4、体格检查合格。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法律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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