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教师资格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或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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