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坐牢妻子如何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离的解决方法,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并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可以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丈夫坐牢妻子如何起诉离婚
1、丈夫坐牢的,妻子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九十三条,转交送达之二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二、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离怎么办
1、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的,妻子应当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能够提供的,会准予离婚。人民作出离婚判决的重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满足这一条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丈夫坐牢妻子起诉离婚,可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妻子起诉离婚且丈夫不同意时,应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并向提供。作出离婚判决的重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若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监禁的受送达人通过监所转交。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应准予离婚。若出现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或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时,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opyright © 2019- dxga.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