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逻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之前实务中,主要将主体资格、管理关系、业务组成三要素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规则,此规则可解决劳动关系是否形成的问题,却不能解决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为截点,之后为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Copyright © 2019- dxga.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