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要办营业执照需要房东提供给租房者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作为经常所的证明,租赁(借用)合同等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的,登记机关不再查验房屋产权证、租赁(借用)合同等原件。
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条例》第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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