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人犯在 羁押 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 监护人 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留所执行 刑罚 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 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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