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可折抵刑期。法律规定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抵二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一日。
一、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七十)。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二、刑期折抵是什么意思
刑期折抵是指罪犯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成刑期,予以折抵。中国刑法规定羁押一日折抵徒刑、拘役刑期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因违法行为而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诉追,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期间不能折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刑期折抵是什么意思?
刑期折抵是指罪犯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成刑期,予以折抵。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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