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丈夫欠债不能作为阻碍妻子离婚的理由。
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妻子需要进行清偿。债务是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Copyright © 2019- dxga.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