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放开设赌场罪如何判?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哪些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1、设置机10台以上的;2、设置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的;3、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机2台以上的;4、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5、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6、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7、因设置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机5台以上的;8、因、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机5台以上的;9、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后审查的内容有哪些?(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二)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处分,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种类、羁押地点,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三)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事实及影响量刑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和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是否逾期;(五)是否随案移送涉案财物、附涉案财物清单;(六)是否列明涉案财物权属情况;(七)是否就涉案财物处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八)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九)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十)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十一)是否附有需要保护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名单;(十二)当事人已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是否列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十三)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十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列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十五)监察调查、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十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是否提出量刑建议、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十七)有无《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涉嫌开设赌场罪审理流程有哪些?(一)审理前由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二)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三)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四)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五)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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