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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