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后对方没履行的解决办法是: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因为有规定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申请执行;
2、首先会进行催告;
3、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还不履行的,人民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
4、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根据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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