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六十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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