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转商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届时的评估单价-经济适用房购买时单价)享受的经济适用房面积】55%-购房时缴纳的税费。目前经转商土地收益等价款计算方式等于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例如,一套万家花园的经济适用房需要经转商的话,在2004年签订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的经济适用房单价为2600花园的经济适用房需要经转商的话,在2004年签订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的经济适用房单价为2600元,楼层为四楼或六楼,享受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是70㎡,那么评估单价是19200元,则应该补交土地收益等价位,19200元减2600乘以七十再乘以百分之五十五减去购买时所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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