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追讨个人欠款有下列方法:
1、行政手段。
2、经济手段。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
3、法律手段。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合法合理的运用各种手段,不能采取过激手段来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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