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退休金停发,但恢复自由后会继续发放,期满后按服刑前标准发放养老金。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满足退休条件的工人应退休,包括年满60岁男性、年满50岁女性且连续工龄满10年,以及从事特殊劳动的工人。
法律分析
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只是在坐牢期间一般会停发,恢复自由之后,社保经办机构还是要继续发放退休金的。期满后是按照服刑前的标准来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的。法律依据: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只是在坐牢期间一般会停发,恢复自由之后,社保经办机构还是要继续发放退休金的。期满后是按照服刑前的标准来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的。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拓展延伸
拘役刑期结束后,是否还能享受退休金福利?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拘役刑期结束后,个人仍然有权享受退休金福利。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但并不影响个人的退休金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将形成个人的养老金账户,而拘役期间并不会影响个人的缴费记录和权益积累。因此,拘役刑期结束后,个人仍然有资格享受应有的退休金福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领和领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退休金金额和领取条件还需根据个人的缴费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核算和办理。
结语
拘役刑期结束后,个人仍享有退休金福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役是一种刑罚,剥夺人身自由,但不影响个人的退休金权益。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形成个人养老金账户,拘役期间不影响个人的缴费记录和权益积累。因此,拘役刑期结束后,个人仍有资格享受应有的退休金福利,需按相关规定办理申领和领取手续。具体退休金金额和领取条件需根据个人缴费情况和规定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七十一条 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
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 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Copyright © 2019- dxga.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