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阜平县呈祥家电维修服务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关 职业教育要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加快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为农村电气技术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培养更多农村电气技能型人才,经双方充分论证和协商,决定由乙方投入资金、设备,利用甲方基础设施,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内容:双方共同合作推动农村电气技术专业建设,培养适应乙方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在甲方学生实习与就业、教师挂职锻炼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共同合作。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将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旧教学楼一楼部分房屋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作为甲方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3.甲方农村电气技术专业毕业生,乙方有优先录用权。
4.合作期限3年,合作期满双方可根据需要续签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学校旧教学楼一楼部分房屋提供给乙方使用,协议期内,不得随意变更提供给乙方的投资场所、设施设备。
2.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不再投资建设,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费用收取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执行。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依法合理经营活动,有权制止乙方的非法经营活动,但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5.提供乙方经营所需的治安环境和安保服务,协助乙方承揽社会各种相关业务,为乙方提供便利支持。
6.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7.协助乙方接受上级检查、验收,并提供一切便利。
8.甲方根据教学需要有权委派教师到乙方进行生产实践,安排农村电气技术专业学生到乙方开展实习实训。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超出乙方委托范围的行为,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农村电气技术专业技能教室的设计和日常管理,乙方生产场所作为甲方教师企业实践和农村电气技术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2.乙方须负责学校平阳校区、县城校区、各涉农教学点电气设施设备等管理、维护、维修、保养工作,并提供适量劳动补贴。
3.乙方支持甲方加强农村电气技术专业建设,受邀为学生进行专业讲座和技能培训,应甲方要求,参与农村电气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核心课程与教材开发、实训项目设计与实训等教学活动。
4.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许可可进行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继续使用,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6.乙方确保依法进行合理的经营活动,接收甲方的监督。
7.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干扰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乙方要对职工严格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8.配合甲方接受上级检查、验收,并提供一切便利,不得耽误影响上级对甲方的高标准检查、验收。
四、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按协议规定的责任承担协议义务,因各种因素(除不可抗拒的理由)不能履行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
失均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具体执行细则,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与交流,努力扩大合作成果,及时协商解决其它合作期间出现的其它问题。
3、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及甲方校企合作委员会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4、该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人代表:_____( 签章):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签章):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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