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发射的模是违法的。
涉嫌制造仿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规定的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备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管、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支全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在2010年下发的《机关涉案性能鉴定工作规定》里,对支认定有详细的说明:
1、凡是制式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支、弹药。
2、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包括自制、改制支),一律认定为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一律认定为支。
3、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按照《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
【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依法配置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Copyright © 2019- dxga.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