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当事人自行和解; 二、请求第三方(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调解; 三、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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