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 个人所得税法 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 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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