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生证明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登报声明:
1、核实出生证明确实遗失。
2、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取得出生证明遗失证明。
3、凭证明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4、在指定报纸上刊登声明,声明出生证明已经遗失。
《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体现在6个方面,具体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出生证明丢失后,需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登报声明,以便于补办新的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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