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双方协商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七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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