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中国婚姻关系是以登记为生成要素,没有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所认可,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双方应属于未婚同居关系。根据《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双方共同财产将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置,分割时由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需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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