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千元以下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那么,关于其他组织在法律中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条款中,常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列列出,可见,法律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法人资格的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以上就是关于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千元以下是否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从该条款看出,个体工商户从法律性质上讲是公民。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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