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赠与房产合同可撤销。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享有撤销权,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可撤销事由包括侵害赠与益、未履行扶养义务等。房产赠与合同生效条件为合法财物、真实意愿和受赠人接受。办理过户手续包括签订合同、申报过户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和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赠与房产合同可否撤销?
民法典中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首先,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当事人享有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存在下列法定可撤销事由的,权利人有权请求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产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房产赠与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三、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理流程是如下:
1.签订赠与合同;
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
3.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4.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5.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新的产权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享有撤销权,除非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可在严重侵害合法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或其他法定情形下请求撤销。房产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财物合法所有权、真实意愿表示以及受赠人的接受意愿。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办理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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