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民事、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代理律师知名度和经验,在2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外地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争议标的a(下同)代理费计算满额(rmb)100000元以下部分a*5%5000元(10万元满额)100001—500000元部分a*3%17000元(50万元满额)500001—1000000元部分a*2.5%29500元(100万元满额)1000001—5000000元部分a*2%109500元(500万元满额)5000001—10000000元部分a*1%159500元(1000万元满额)10000001元以上部分a*0.75%
法律依据
《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第一、二、三、四、五、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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