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下渠乡上渠XX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自验收报告
按照《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县国土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下渠乡、上渠村、公司组成的自验组,查阅了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查看了项目现场,并认真进行了讲座和审议,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将项目竣工
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下渠乡上渠村土地整理项目于20__年6月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立项(明国土资〔2007〕110号文)确定为市级小规模土地整理项目,并于20__年11月经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关于泰宁县下渠乡上渠XX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的批复》(明国土资〔2007〕245号)实施。于20__年12月开始动工建设,20__年6月竣工,经过近6个月的施工整理
现已完工。
项目区设计耕地整理规模669亩,实际整理面积669亩,新增耕地面积70亩。
二、项目自验情况
1、土地权属
自验组认为该项目开发前后土地权属明晰,项目整理后土地所有权不变。
2、农业工程
自验组认为,该项目通过土地平整,表土回填,土壤改良,新增耕地符合农业生产要求,具
备水田的耕作条件,现已种植的水稻长势良好。
3、水利工程
自验组认为,排灌渠布局合理,水资源能够满足项目农作物的用水要求。
4、道路工程
自验组认为,项目区配置的田间道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5、资金使用
自验组认为该项目资金使用手续齐全,原始单据合法真实,帐目清楚。
三、完善意见
沟渠、道路部份应进一步整理完善。
四、自验结论
综上所述,自验组认为下渠乡上渠村土地整理项目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成,工程质量较好,
能达到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自验合格,现申请市国土局予以预验收。
泰宁县下渠乡
泰宁县下渠乡上渠村土地整理项目自验组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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