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涉及到的主体是否有签署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相对方没有签署合同的权利,那么这份合同可能是无效的或者具有待定效力,最终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在和自然人订立合同时,需要注意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果是委托人代为签订合同,需查看确认委托是否真实有效。其次要查看订立合同相对人是否有处置合同标的的权利,需要查验对方身份证明以及合同标的物的权属证明。在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
法律分析
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涉及到的主体是否有签署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相对方没有签署合同的权利,那么这份合同可能是无效的或者具有待定效力,最终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在和自然人订立合同时,首先要注意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果是委托人代为签订合同,需查看确认委托是否真实有效。其次要查看订立合同相对人是否有处置合同标的的权利,需要查验对方身份证明以及合同标的物的权属证明。
在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合同时,要查验实际签订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是否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授权,如合同标的物涉及需要国家特别许可的,还需查验对方是否具有特别许可,例如香烟、食盐等。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防止对方使用假章,需要求实际经办人在印章加盖后再签字确认。
(二)主体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合同主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保证合同目的能够实现的基础,特别是在订立重要合同时应该查询对方的能力。
首先,可以到工商信息网上查询一下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企业地址等信息。注意一下,现在注册资金为认缴资金,不代表实际出资额。
其次,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最高人民网站查询企业是否有诉讼和不良记录。
另外,可以到企业所属行业的地方网站看看是否有相关信息,以及查看企业自己的网站。
如果还是不放心,可以委托律师到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查看企业所有内部工商档案。
二、什么叫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凡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也就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自然能够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签订合同。合同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法律要求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呢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经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相应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确定的活动范围相一致,始于企业成立,终于企业消灭。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就存在风险,例如,企业是的法人,还是法人的一个职能部门,又或是法人的下设的分支机构等?首先可以审查它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它就是的法人企业;若只有“营业执照”的字样,那它可能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没有营业执照,它可能只是法人的某个部门。对于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审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其有无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方面。
(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履行能力主要从其资信能力上体现,而企业的资信能力主要由一下几个方面体现:
1、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
2、企业银行信誉的状况;
3、企业资金周转及负债的情况;
4、企业的经营效益;
5、企业职工的待遇;
6、企业的生产规模等。
进行考察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握实际状况不可谓表面现象所迷惑。不然可能当事人根本没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只是假借订立合同意图谋求非法利益,非但没有获利,反而损失惨重。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
(四)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包括合同的订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包括合同的订立)。
拓展延伸
合同主体审查是合同签订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其目的是确保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并且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在合同主体审查中,需要对合同签约方的背景信息进行审查,包括其身份、资质、财产状况等。
对于合同签约方身份的审查,主要是核实其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例如是否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等。对于资质的审查,主要是核实其是否有从事合同中所述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对于财产状况的审查,主要是核实其是否具有合同中规定的足够的财产或者资金用于履行合同。
在审查过程中,需要查看合同签约方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文件,并对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如果发现合同签约方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可以要求其进行修正,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产生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合同主体审查是确保合同有效的重要步骤,需要认真审查合同签约方的背景信息,确保其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结语
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涉及到的主体是否有签署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相对方没有签署合同的权利,那么这份合同可能是无效的或者具有待定效力,最终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在和自然人订立合同时,首先要注意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果是委托人代为签订合同,需查看确认委托是否真实有效。其次要查看订立合同相对人是否有处置合同标的的权利,需要查验对方身份证明以及合同标的物的权属证明。在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合同时,要查验实际签订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是否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授权,如合同标的物涉及需要国家特别许可的,还需查验对方是否具有特别许可,例如香烟、食盐等。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防止对方使用假章,需要求实际经办人在印章加盖后再签字确认。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除了要关注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署合同的权利外,还要考虑合同主体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合同主体资格则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另外,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可以到工商信息网上查询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企业地址等信息,也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最高人民网站查询企业是否有诉讼和不良记录,还可以到企业所属行业的地方网站查看是否有相关信息,以及查看企业自己的网站。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委托律师到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查看企业所有内部工商档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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