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顺序可以灵活安排,可以先申报所得税,再申报财报,也可以先申报财报,再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可以按月或按季度进行预缴。在每个月份或季度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相应的专项预缴税款。在每个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退还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按什么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方法如下:
1、季度预缴申报:在每个季度(或月度)结束后的15日内,企业需要前往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纳税申报手续。
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要在年度结束之日起的5个月内,或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的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退还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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