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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孩子可以带走过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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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孩子一般不能带走过夜。

1、离婚后探视孩子通常不得带孩子过夜,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

2、探视权的行使应当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规律的前提下进行;

3、具体的探视时间、方式、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判决;

4、直接抚养方有协助间接扶养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

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1、探视权的含义: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定期或不定期看望、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的目的:旨在保障未直接抚养方与子女之间的亲情联系,维护子女的成长需要;

3、探视权的实施方式:可以是面对面探视、电话或视频通话等多种形式,具体方式应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父母的实际情况;

4、探视权的:在判决时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可能会对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5、探视权的争议解决:如双方就探视权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申请裁决等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离婚后探视孩子一般不能带走过夜,探视权的行使应当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规律的前提下进行,具体的探视时间、方式、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判决,直接抚养方有协助间接扶养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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