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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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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明确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知道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了解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2.能力目标: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如分析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能够运用实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教学重难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三、教学内容

1.人民怎样当家做主

通过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开展国家管理工作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债,受它监督。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本行政区域内 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 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在全国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② 决定权:和法律赋予各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③ 任免权:各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等权力

④ 监督权:监督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3.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1)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2)的权利与义务

协助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和免责权。

四、教学方式和手段

采用教师讲授、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运用传统的教学工具

五、教学课时

一框教学内容,尽量在供给的40分钟内学习完

六、板书设计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 (2)决定权:

(3)任免权: (4)监督权:

3.的产生和职权

七、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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