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交通违章处理的流程怎么规定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在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处理交通违章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当交通违法行为人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时,需要持该决定书的第三联(交银行联),在开具决定书后的十五天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若逾期未缴纳罚款,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但加收的滞纳金总额不能超过原罚款数额。
其次,对于因交通违法行为而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情况,交通违法行为人需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若驾驶证被依法扣留,则持本人身份证;无驾驶证的则同样持本人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或购车和合格证),于十五天内到分局或交警大队的处罚窗口进行处理。
最后,若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了违法信息,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或交警大队的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至此,整个交通违章处理流程便告完成。
请各位市民朋友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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