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可以和亲属一起居住,但是不能自己不住而让其他人居住。大家在申请公租房前,可以家庭作为申请主体,父母、子女等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或者是公租房申请下来之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变更,将亲属添加为共同申请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般来说,公租房是不可以长期给熟人居住的。公租房的房屋产权是归政府或者是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承租人只拥有公租房的短期居住权,并没有使用权。公租房只适合于承租人自己及其家庭成员居住,不可以被擅自转租或者是转借给其他人。2、一般情况下,只有满足当地申请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公租房,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是无法申请公租房的。即使申请到了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也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履行。3、公租房人被租赁给承租人以后,一般都会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定期的对承租人的居住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假如承租人把自己所申请到的公租房长期转租或者是转借给其他人的话,一旦被发现以后,公租房就会被收回,承租人也不可以再申请公租房,并且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罚金。4、假如只是短期的暂时借给亲戚、朋友居住的话,从情义上来讲是可以的,但是绝对不可以转租。不过公租房给熟人住属于违约行为,若没有必要的话,最好是不要这样做,否则必然会受到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一、公租房本人不住亲戚住可以吗1、公租房是可以让亲戚住的,但是应当保障亲属是共同申请人,这样一起居住就可以的。如果只是以自己名义申请公租房,就只能自己居住,不可以在自己不居住的情况下给他人使用。申请公租房要符合一定条件,一般都是当地中低收入家庭。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二、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1、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2、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3、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到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般来说,公租房是不可以长期给熟人居住的。公租房的房屋产权是归政府或者是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承租人只拥有公租房的短期居住权,并没有使用权。公租房只适合于承租人自己及其家庭成员居住,不可以被擅自转租或者是转借给其他人。2、一般情况下,只有满足当地申请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公租房,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是无法申请公租房的。即使申请到了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也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履行。3、公租房人被租赁给承租人以后,一般都会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定期的对承租人的居住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假如承租人把自己所申请到的公租房长期转租或者是转借给其他人的话,一旦被发现以后,公租房就会被收回,承租人也不可以再申请公租房,并且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罚金。4、假如只是短期的暂时借给亲戚、朋友居住的话,从情义上来讲是可以的,但是绝对不可以转租。不过公租房给熟人住属于违约行为,若没有必要的话,最好是不要这样做,否则必然会受到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公租房是不可以让亲戚住的。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上述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4、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